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将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假期。
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