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法定节假日放假的通知精神,201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4日—6日,4月7日(周日)照常上班、上课。调、停课安排详见教务处通知。
鉴于4月上旬教育部审核性评估专家组进校,按照校领导意见,现对3月30、31日双休日和清明节放假期间各单位工作安排提出如下要求:
1、本周六、周日(3月30-31日)外请专家将集中审阅评估材料,抽查支撑材料,各单位务必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工作。
2、认真充实、整理本单位评估支撑材料。
3、组织教职工学习学校《自评报告》、《引导性问题解答》等评估材料。
4、各实验室、教研室利用假期做好设备维护、环境整治、教师试教等工作。
5、各单位请将清明节三天具体工作安排,于4月2日下午下班前报评估中心。
校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