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校长)办公室工作十条规范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28   动态浏览次数:605

党委(校长)办公室工作十条规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室)工作“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党委(校长)办公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地履行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服务保障等职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规范。

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1.请示汇报。按照上级和校领导的要求,立足工作职责,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工作完成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应及时按程序请示汇报,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2.工作调研。在征求校领导同意后,主动、及时地就学校工作中具有全局性、综合性的难点和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供领导参考。

3.工作例会。每周召开全体干部工作例会,梳理本周工作任务,布置下周重点工作,开展集体学习与研讨。

二、高效履行综合协调职能

4.公文办理。部门主要领导按校领导工作分工,妥善签批来文来电,协调校领导文件传阅。部门分管领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和公文管理有关规定,指导机要科做好公文的运转管理,确保公文处理及时、精确。

5.材料撰写。文秘科按照工作要求起草学校综合性文稿、领导发言材料等,报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广泛征求意见。

6.会议组织。根据会议性质、内容、规模等,部门分管领导牵头做好会议组织工作,综合科负责会场布置、通知人员、印发材料、整理记录以及做好其他会议保障等工作。

三、落实落细督查督办工作任务

7.工作批示。落实校领导关于本部门的工作批示、指示,对交办的任务应立即办理、办毕回复。督查其他单位对校党委行政决议决定以及校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情况,及时督查提醒。

四、优质精细提供服务保障

8.值班制度。建立党委(校长)办公室节假日、重要活动(会议)期间轮流值班制度,科员以上干部参加值班,确保上级机关及领导的指示以及其他临时性、突发性信息通过值班员迅速传达到位。

9.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如遇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任务应提前进入工作区域作充分准备;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如需短时外出(1小时以上半天以内),应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口头请假。工作期间应着正装,重要接待活动或会议按要求着装。

10.公务用车。部门分管领导本着有利于工作、提高效率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调度使用公务用车,指导、监督车辆的使用、保险、维修和养护。公务用车工作日期间,无公务活动时应停放在明德楼前停车场,驾驶员参照管理岗人员严格执行坐班制,并加强考勤工作。节假日按规定存放公务车辆,驾驶员值班,并保持联络畅通。

此规范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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