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工作规程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28   动态浏览次数:620

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工作规程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科学决策,根据党委(校长)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档案馆馆长,网络中心主任。

(二列席人员: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科室负责人。

会议时间

(一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召集主持。

议事范围

(一)传达贯彻学校重要指示精神和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有关具体工作。

(二)研究党委(校长)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三研究党委(校长)办公室在决策参谋、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服务保障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党委(校长)办公室内部人员人事安排、工作分工调整、年度考核、奖励惩罚等重要事项。

(五研究党委(校长)办公室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安排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由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议事规则

(一)议题由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档案馆馆长、网络中心主任提出。

(二)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三)会议基本流程:议题相关科室负责人作简要汇报分管主任就议题发表意见与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办公室主任根据讨论情况作出决定。

会议纪律

(一综合科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议题收集与整理、会议安排与通知和会议记录与纪要等。

(二参会人员应准时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应提前向主任请假。

(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四党委(校长)办公室全体人员应贯彻落实会议决议,任何人不得改变集体决定,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改变的,可提请复议。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党委(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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