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2023年第一学期放假前和暑期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对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假期安排
(一)放假时间
教师和行政坐班人员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后于7月13日起,开始放假轮休。
(二)开学时间
老生、专升本新生,9月1日、2日报到,9月4日正式上课;新生9月6日、7日报到,9月8日正式上课;教职工8月28日开始上班。
(三)场所开放时间
1.教工餐厅:暑期教工餐厅正常开放(老区教工餐厅营业至7月31日后不再营业,8月1日起新区教工餐厅正式营业)。
2.学生食堂:7月10日起第一、第二食堂停止营业,8月1日起第三食堂停止营业,9月1日恢复营业;第四食堂8月1日开始营业,第五食堂9月1日开始营业。
3.学生浴室、公寓:7月10日起第一、第二浴室停止营业,9月1日恢复营业;第三浴室正常营业,暑期营业时间为15:00-23:00,9月1日恢复正常开放时间。暑期留校学生公寓(新区集中安排)7月10日至9月1日正常开放;其他学生公寓7月10日起停止开放,9月1日恢复开放。
4.图书馆:主楼开放时间为每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附楼自习室开放时间为每天6:00—23:00。
二、有关工作安排
1.开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调度,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2.完成申硕材料上报,做好答辩准备;
3.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做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
4.大力推进扩建区建设,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六安市皖西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大别山振兴发展科技创新中心(科技楼)项目主体封顶、跟踪审计、实训楼组团EPC监理和总承包招标;
5.开展暑期处级干部培训、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辅导员培训、青年教师培训和教师研修;
6.做好四届党委第二轮巡察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的提交与审核,同步推进整改工作;
7.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8.持续推进教育厅后勤服务专项审计整改、校内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
9.完成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持续推进师范专业认证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
10.做好博士引进和硕士招聘;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启动2023年职称评审;开展专技主体岗分岗工作,做好聘期考核和分级聘任的前期准备;
11.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以及第二学位考核及录取工作;
12.编制2024年学校预算,多渠道筹措建设发展资金,做好资金调配与使用;
13.开展企业走访、项目申报和报奖准备工作;
14.开展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贫困生走访慰问、实习基地建设、“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持续推进毕业生就业、秋季征兵入伍;
15.做好学生宿舍调整和暑期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后勤保障;
16.完成设备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实施验收,开展经营性服务用房招租、资产报废处置和2024年全校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
17.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做好值班值守;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暑期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
18.做好新老教工餐厅交接和第四、第五食堂营业准备,做好图书馆外立面改造、团学活动中心(校友办)改造等暑期维修项目招标;
19.推进2023年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智慧校园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调研论证工作;
20.组织开展六安市第35期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培训,做好2023年省级特岗教师培训有关准备工作;.
21.做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国际留学生招收工作;
22.开展2023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和教职工体检;
23.做好2023年秋学期新生军训、课表编排、教材征订、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施检修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开学前准备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按照放假前工作安排,及时按质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统筹谋划好、组织实施好假期及开学工作,确保关键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行动自觉,坚决抵制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各单位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各学院及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四)教职工因私出国(境),须按干部或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五)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要求,暑假期间学校实行总值班制度,党政管理及教辅单位处级干部到指定地点轮流值班(值班时间由校办公室排定)。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假期本学院(部)值班值守,安排好安全巡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害性天气等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强化值班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如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报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生、后勤、保卫、医院等专项值班由相关单位自行安排。上述单位假期值班安排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1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总值班室(明德楼102室,电话3306109)。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3305010,保卫处值班电话:3306110。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